语培产品退费条款

第一条

小班课程按如下约定退费:

1.协议签订后,如尚未开课,甲方有权选择全额退费或变更学科、变更班级或将课程转让他人;

2.协议签订后,如已开课但尚未超过10课时(含10课时),甲方要求解除协议,乙方不退还任何费用,甲方可选择将剩余课时所对应的全部金额(剩余课时所对应的金额=付款金额-付款金额/小班课时数*已发生的课时数)变更学科、变更班级或将课程转让他人;

3.协议签订后,如已开课且超过10课时,甲方要求解除协议,乙方不退还任何费用,也不予变更学科、变更班级或将课程转让他人。

第二条

VIP 1对1课程:

协议有效期内,如甲方要求解除协议,乙方按照已发生的总课时数收取相应课时费(相应课时费=已发生的课时数*每课时原价),剩余费用退还甲方。

第三条

VIP 1对2课程按如下约定退费:

1.协议签订后,如尚未开课,甲方有权选择全额退费或变更学科、变更班级或将课时转让他人;

2.协议签订后,如甲方要求解除协议,乙方按照已发生的总课时数收取相应的课时费(相应课时费=已发生的课时数*每课时原价),剩余费用乙方扣除25%后退还甲方;

3.协议签订后,如VIP1对2中两位学员均同时要求解除协议,则协议终止。乙方按照已发生的总课时数分别收取两位学员相应课时费(相应课时费=已发生的课时数×每课时原价),剩余费用分别退还。

第四条

1.协议签订后,如尚未开课,甲方有权选择全额退费或变更学科、变更班级或将课程转让他人;

2.协议签订后,如甲方要求解除协议,乙方按照已发生的总课时数收取相应的课时费(相应课时费=已发生的课时数*每课时原价),剩余费用乙方扣除20%后退还甲方;

3.协议签订后,如VIP1对3中三位学员均同时要求退费,则协议终止。乙方按照实际已发生的课时分别收取三位学员相应课时费(相应课时费=已发生的课时数×每课时原价),剩余费用分别退还。

未尽事宜,以双方正式签订协议内容为准。